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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4)


入其他人的坟墓里,这在刑事案件中算种比较不常见的藏尸方式。而且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同坟墓主人还毫无联系。

    如果不是后来迁坟这变数,这种藏尸方式还算得上周全。

    然而,从陆凌风口中得知,痕检科的同事在埋尸现场找到了疑似是作案工具的匕首。

    在森予看来,凶手将尸体和作案工具埋在一起,这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措。

    在一起刑事杀人案子里,尸体永远是最难处理的。相反,作案工具却很容易处理掉。正因此,罪犯往往会随机选择一个地点将作案工具丢弃。甚至有些罪犯因为是冲动杀人,作案时,因顺手使用了较为贵重的物件作为作案工具,在案发之后,他们会清理掉上面的血迹痕迹,留下作案工具。

    森予曾经研究过,国内外很多不同的案子。凶手们对于作案工具的处理,无非是随机性丢弃以及保留。

    以上两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

    他就曾碰到过这样一起连环奸杀案。凶手每次作案都会先控制住被害女性,接着取下自己的皮带将受害人勒死,在勒的过程中,同时还对被害女性实施性侵。作案后,凶手还会继续使用这根皮带。即便损坏了,他会自行修补也不更换。直到森予他们最后抓到这名凶手时,他那条罪恶的皮带依旧在他腰间,前后更是有八名无辜女性被凶手用这条皮带终结了生命。

    这就是一起凶手保留作案工具的案例。

    然而将作案工具和尸体埋于一处的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多见。

    陆凌风说过,这个凶手素质极强,很可能是惯犯。对于这个观点,森予并不认同。尽管表面上有些痕迹,更倾向于凶手是有目的有计划作案这推理。

    在痕检科,森予终于见到了他们口中的那把双刃匕首。值得提的是,李宽在尸骨遗骸旁的泥土里找到的这把双刃匕首,是目前为止,唯一个重要物证。之所以说重要,是因为这把匕首很特殊,无论是刀柄的材质还是刀的样式都非常罕见,对查出凶手的身份起到一定的作用。很可能也是这起案子的突破口。

    森予的目光落在被物证袋包裹的匕首上。

    骨柄匕首。

    没错,李宽道,这把双刃刀的刀柄是由某种生物的骨头制成的,可以排除是人骨,我猜应该是某种动物的骨头。具体是什么动物就不得而知了。

    说着,李宽叹了口气,真是把好刀啊,在土里埋了那么多年,刀刃上竟然一点锈迹都没有。

    顺便提句,李宽这人有个特殊爱好,就是喜欢造型独特的匕首。要是在国内收藏匕首、管制刀具合法,他怕是早就收藏了屋子,能开家店了。

    李宽继续道:不过,我们在这把匕首上并没有检测到任何指纹。只在刀柄上检测到了微量人血,化验结果显示跟骸骨DNA完全吻合。

    森予若有所思的沉默了片刻,开口道:现在在国内市面上很难买到这种骨柄匕首,说着,他抬眸看向李宽,这把匕首我先带走了。

    说完,也不等李宽回复,转身就往门口走。

    李宽大步上前,有些为难的说:哎予神,你先等等

    森予停下,看着他,什么事?

    这匕首不能就这么带走了,这是现在唯一的物证,要是证物受到污染,这我就呵,呵呵李宽挠着头,尴尬地笑着。

    森予淡漠道,让证物被污染,这种低级的错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等我找到需要的信息,我会立刻归还。

    李宽不敢松口,私自带走证物,这件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即便是森予,他们这位市局特聘的刑警顾问,也不能公然带走证物。可这事我要先跟师哥说下。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选择在这里浪费时间,而是去调查这把匕首的来源。刚才我提到过,这种骨柄匕首在国内市场上很难见到,但在我国西南边境却很常见。当地的很多村落里的居民仍然保留着打猎的习惯,所以当地男性身上会带上把自制刀具用于防野兽攻击。

    李宽思索片刻,森教授意思是凶手很可能去过西南边境这些地方?接着他转念想,又觉得范围实在太大了。于是又说:五年前去过西南边境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森予将物证袋朝上,露出刀柄下方部位,这里原本有三个英文字母,因为这把刀的主人经常借助刀柄底部用于击打某些地方,造成刀柄底部磨损较严重,原本的字母被磨损模糊也就不容易被发现。

    李宽从他手中接过装着匕首的物证袋,仔细观察着森予所说的刀柄底部,果然发现中心部位刻有字母的痕迹。他从一旁的桌上拿起把放大镜,对准了字母位置仔细观察着。

    好像是SO,中间的字母实在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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