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清走出悦心堂,就看到他这幅失魂落魄的模样。 人群里寻找,同样寻不着她的踪迹,回头再看,阿圆还是那副模样。 一瞬间,不知道心头是什么滋味。 他走到阿圆身边。 两人比肩而立,阿圆只比他稍稍矮一些,落在地面上的两道身影,只看长度,便是一般的大人了,再不像小时候,一个高高瘦瘦,稳重早慧小大人一样,一个圆圆矮矮,永远仗着受宠无法无天。 方朝清伸出手,目光落到阿圆头顶,下意识地想像小时候一样揉他的脑袋,最后,手却落到他背上。 “阿圆,你该长大了。” 他轻声道。 “还有,不要招惹她,不要再纠缠她,你们……不合适。” 阿圆茫然的眼终于聚焦,看着他,圆圆的眼睛瞪起来,里面有泪花在聚集。 不等那泪珠滚落,他猛地一擦眼睛,拔腿就跑。 风里传来他的声音:“我去找她解释!我不会放弃的!我才不像你一样没出息!” 方朝清的手还悬在半空,身前却空落落的什么都没有了,他望着人潮涌涌的街头,阿圆的身影迅速淹没其中,和那抹水绿一样,再也看不到踪影。 “东、东家?” 伙计迟疑的唤声将他的思绪拉回。 他转身,便见两个伙计脸色有些不自然地看着他。 是……听到什么了吧。 他想着,收敛了脸上异色和眼里的茫然失落,慢慢踱回铺子,在两个伙计异样的眼光中,一步步走回内室,愣愣地站了半晌,忽然又去前面铺子货架上拿了一块崭新的墨锭,一方简朴的石砚。 又重回内室,倒水,研墨,待墨里的松烟味儿酽酽地透出来,墨汁如黑油在砚台里静静流淌,他取笔,蘸墨,姿势标准地悬起手腕,稳稳地在雪白的纸上落下笔。 他先写了个“悦心堂”。 三个字方方正正,工工整整,仿佛有无形的格子框住了,从起笔便知走势,每一笔画都固定在格子中的固定位置,分毫不得逾越,固然工整,却欠缺灵性,失了魂魄。 好的字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抓起纸,揉成一团,扔到纸篓里。 又重新起笔。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临沂水……” 十年前兴之所至写下的文字,成就了他一时盛名,却也就此成了绝笔,手受伤后的日子里,他很久不敢再看往日书稿,然而那些文字却一直都牢记在心,从未忘却,此时稍一思索,便通篇浮现脑海。 他垂眸闭目,试图回想当年意气风发之时的心情,又毅然下笔,不管不顾,一气呵成。 整张纸都写满时,他才停下笔,看着刚写的字愣怔。 不对,还是不对。 故作潇洒,强装肆意,简直比方才的循规蹈矩更糟糕。 就像一个鸡皮鹤发的老人,强行染黑头发,穿上鲜亮衣裳,绷紧松弛的脸皮,又混到少年人堆里,佯装自己还年轻,然而,任谁都能一眼看出他的老态,所有的伪装都只会让他显得更加可笑。 心态变了,再强求也回不来。 那个飞扬肆意,意气风发的方朝清,再也回不来。 可是书法并非只有一条狭径。 少年肆意,中年沉稳,老来淡泊,字字笔意皆心意,以人生历练,以心底柔肠,化诸笔端,再以笔端抒胸臆,所谓观字知人,便是如此。 字的灵性,便是人的灵性,只有以最坦白无伪的心境,最直面心底的状态,才能赋字以灵性。所有的强求、模仿、束缚、伪装……都只会让字如戴上假面,纵然技巧再足,也欠缺灵性和感情的流露。 他闭上眼睛,放空大脑,甚至没有看纸,手腕便微微地、温柔地转动起来,笔尖在纸上游走,速度并不快,却从容流畅,一气呵成。 直到笔尖传来的触感从有摩擦感的宣纸变成涂了清漆的光滑桌案,恍如大梦初醒一般,方朝清猛然睁开眼,那已经写满了字的纸张瞬间冲入眼帘。 他的瞳孔猛缩。 纸上写满了字,那字并不工整,用笔也不熟练,然而却字字清圆挺秀,温润内敛,仿佛为情人画眉,小心翼翼,极尽工致,不似少年时的飞扬意气,唯多一份历经风波后的平静温柔。 风格初成,灵性俱现。 技巧可以重新捡起,笔力可以日日练习,然而个人的风格和灵性,却是得之不易的。 方朝清看着那纸,却猛然一把抓起,再次扔进纸篓。 然后便像避讳猛虎一般,再不敢看纸篓一眼,身子颓然地倒在内室的矮塌上,眼前却总是浮现出那纸上的字。 满纸的“甄珠”二字,再无其他。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