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沈莞该谦虚的时候,还是得谦虚一下。 小卖铺老板就说:“反正啊,你考了状元,咱们大伙儿都为你高兴,这也是咱们村里的荣誉,你大伯说了,这两天在家要摆酒席,好好的给你庆祝,到时候啊,我肯定去,给你随个份子!” “谢谢大婶儿。”沈莞道别小卖部老板,就往家走去。 无巧不成书,沈莞走到了半路,就碰见踩着夕阳回到村里的孙思景。 说起来,沈莞嫁给陆霆霄不过一年,刚来的时候,她第一回见到孙思景,他正在跟林娇娇谈恋爱,当时他的状态看起来,也算意气风发,总是穿着得体,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看起来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那时候的他应该以为,他抛弃原主,娶了城市背景的林娇娇,就能够平步青云? 可惜啊,还是逃不过现实,刚结婚几个月就被打回了原型。 甚至,他的状态比之前还不如。 孙思景头发已经很久没打理,乱糟糟的被头油黏糊在一起,扁塌塌的贴着头皮,满脸的胡子野蛮的长起来,脸上的皮肤也因为风吹日晒,变得又黑又粗。 这使他本就长得不算特别出彩的五官,更添了沧桑,看起来就跟村里的男人一般无二。 沈莞没有跟他说话的欲望,哪怕他很早就停下了脚步,欲言又止的看着她。 沈莞直接越过他,径自向家里走去。 孙思景转过头,注视她的背影,沈莞的那张脸,明明还跟印象中的一般无二,可是刚才从他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不管是眼神,还是感觉,都那么的陌生。 “莞莞!”孙思景在沈莞走远后,忍不住叫了她。 然而她却没有停下脚步,清瘦的背影就那么消失在了视野里。 孙思景这两天都在为刘大凤奔走,他想尽办法,想让母亲在里头少遭罪。 然而,当他去找在派出所当班的朋友,人家倒是给了面子,不过,却揪着他母亲这事儿,把他给损了一顿。 现在他看着沈莞的背影,回忆同学的话,只觉得像一个又一个巴掌,打在他脸上。 “你当时要一直跟沈莞在一起,该多好?你看看现在人家,县里的高考状元,就不说别的,你瞧瞧人家在村里盖起来的新房,还有开的饭店,哪一个不有模有样?别说人家现在还有无量的前途……你再瞧瞧你?那个媳妇儿最后不也没养住?鸡飞蛋打,啥都没落下,你妈还为了跟沈莞置气,把自己送进局子,你说你这又是何必?” 孙思景当时求人帮忙的话,顿时卡在了嗓子里。 作为男人的至尊,让他脸颊涨红,羞愧的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那位同学还问他:“你不是去外地找你媳妇了?人家愿意回来不?” 孙思景更加无法开口,林娇娇现在谈了新对象,条件强过他十万八千里。 最终,他因为无法面对同学的奚落,饭还没吃完,就结账逃跑了。 孙思景路上遇到沈莞是偶然,想跟她说话是下意识的,在被忽略后,突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可笑。 他能跟沈莞说什么? 说他后悔了? 希望她再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孙思景有那么大面子? 哈! 他的面子早就不复存在。 他要脸,总不能把尊严送过去给她踩。 孙思景落魄的回到家里,孙伯年坐在院子里抽着旱烟,他新娶回家的女人不像刘大凤那么强势,说话的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