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哀嚎得声嘶力竭,被雁争制住的身体不住挣扎,可是雁争却丝毫不受影响,紧紧将他摁在地上:“呵,鬼迷心窍,是啊,所以,小爷送你,去见鬼啊——” 语气里,竟然有了诡异的笑意。 “魏旭,阅世给的钱,你就留着当路费。” 魏旭双眼骤然瞪大,像是在猜雁争为什么会知道。他还想开口为自己辩解,雁争却抓着他的头发抬高他的脸。 那个在他身体四处开凿的碎酒瓶便扎进了他的嘴里。 鲜血飞溅出来,沾上雁争清隽的脸,淹没他修长的苍白的手。 这是在场子上的地下室里,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四处无天光。地狱一样的地方,雁争却一身白衣染血,竟也像一具诡谲的艺术品。 对于雁争而言,这样的场景,已是司空见惯。寰宇如今树大招风,从雁争接触寰宇的业务开始,他就注定深陷泥潭。 他本也不在乎,因为他的人生,本就是由背叛组成。 母亲,父亲,昔年好友,跟着他很久的向朝,以及他十分信任的魏旭。 他们都接二连叁地,迫不及待地背叛。 企业越大,越是会涉及很多灰色地带。其它的雁争其实很少管,可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场子上卖淫和吸毒。 也并非他有多么高尚圣洁,多么的在乎公序良俗。他只是觉得脏。 这些事情,脏得令他作呕。 也因为他不触碰这些东西,导致阅世几次想拖他下水,都没找到机会。魏旭和谢流一样,是从小跟着他一起的人,所以雁争放心将场子交给他打理。如今,背叛他的人却是他曾经最信任的人之一。 脏。 恶心。 恶心到,雁争又想自毁。 雁争扔下已经昏迷不醒的魏旭,招徕手下人:“金叁角。” 属下自然知道该怎么做,拖着死鱼一样的魏旭出去了。 地下室只剩雁争一人,他低头看着那触碰过他人肮脏血液的玻璃渣子,又狠狠扎向了他的手心。 疼痛令他恍惚,迷蒙之间,她见到了那双眼睛。 还有那张明明快死在自己手里,却仍心甘情愿的脸。 第一次明明那么痛,他一点也不温柔,只顾着发泄药性,可她流着眼泪,却还是拼命抱着他,容纳他,以最温柔的姿态,舔舐他所有的暴戾。 他有多久,没被这样对待过了? 怎么会有人,在面对过自己的暴虐之后,还能用那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呢?就好像,自己是她的全部,她只能看得见自己。 就像他随意包扎了一下伤口,匆忙赶去会场想看她一眼的时候,看到她穿着华丽的礼服,以平时见不到的高傲神情,用那样绝对维护的姿态,毫不讲道理地对另一个人说:“你凭什么跟雁争比?你哪里比得上雁争?” 对方要反驳,她还咄咄逼人:“但凡你有点自知之明,都不敢拿自己和雁争比。云泥之距,便是你随意两句说辞就能拉近的么?能够仰望,已经是你的运气了。” 雁争闭上眼,良久,突然笑了。 如此盛气凌人的她,好美,美到惊人。 突然好想,进到她的身体里。 ———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