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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至高神套装


不是钱就能搞定的,显然达达霍还是很有手腕和魅力。

    今天也是海青儿在暗因城的最后一天,前两天都让暗因城的男性生物为之疯狂,为了能一睹容颜听上一曲不惜一掷千金,但就算这样也很难排上队,甚至不少来冥土做生意的富商也去了,阿奴农和桑尼第一天就去了,男人们吗,有的时候就好这么一口享受。

    当然四大名妓除了长的漂亮,专吊人胃口,确实也是有真材实料的,比如说海青儿的歌舞,抛弃身份,和功法,和锦绣无双各有胜场,如果从擅长的范围上,可能海青儿还更广一些。

    至于海青儿有没有紧那罗族的血统就无人知晓了。

    夜战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壶酒一个小菜,能得到这么一个位置,夜战天也花了不少钱,当然这对堂堂夜叉王子来说肯定是九牛一毛,静静的等待着蝶千索的到来,其实这事儿一个人也完全可以,但在晨光之城见到蝶千索之后就突发奇想,如果蝶千索也去了,想来会更有意思。

    想要打败一个人,就要了解他,夜战天连续败了三次,事不过三,在没有完全的准备,他是不会再轻易出手,而敢于面对蝶千索,也有助于他突破自己的心里障碍,夜战天的任何行动只有一个目的——更强!

    很显然夜战天已经把蝶千索当成自己进军武道的重要一环,前提是蝶千索能跟的上他前进的步伐。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战天自得其乐,在冥土没人认识他,这种感觉也很舒服,花生米不紧不慢的一颗一颗落入口中,小酌几口,更是自在。

    这些东西是以前的夜战天彻底忽略的,而现在他才明白什么叫做入世,并不是打打杀杀就能成为高手,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小的契机都可能触动境界的提升,关键是你是否进入了“入世”的状态,又是否真的明白。

    难怪夜摩天以前不说,因为懂的人就是懂了,不懂的人,说了也是白搭。

    忽然间,夜战天微微一笑,蝶千索来了!

    “来,干一杯吧,冥土的酿酒工艺粗糙了点,但好在够烈。”

    夜战天给蝶千索倒上满满的一大碗。

    蝶千索也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夜兄会选这个地方倒是让我吃惊。”

    “呵呵,海青儿大家的歌舞也是一绝,机会难得,当然不能错过,倒是千索兄温柔乡中竟然没有荒废,倒是让我有点意外。”

    夜战天丝毫没有客气的说道,两人算不上朋友,甚至除了战斗就没有其他的接触,可是却有种熟人的感觉,似乎也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

    蝶千索目光望着略显浑浊的酒,烈烈的气息让他很放松,“每个人最珍贵的东西都不一样。”

    两人就这样你一碗我一碗的喝着,菜式简单的要命,让侍者的眼神有点轻视,花这么多钱上来看海青儿大家的表演,叫的东西却这么简陋,也真是抠门,看两人的年纪八成也是把所有家当都添了进来。

    不得不说女人销魂也销钱。

    蝶千索和夜战天自然不用急,孔雀明王会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长生剑只是个潜在目标,能不能得手其实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两人也是借此机会一会冥土高手。

    夜战天和蝶千索都不是对物质有特别要求的人,两人也并没有很多话,看似是喝酒,你给我一碗,我给你一碗,这其中可是有很大的玄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互相对抗,气息牵引中自有玄妙,时间转瞬即逝,周围的吵闹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而人们的注意力也都在海青儿大家身上,时间快要来临的时候,众人的心情变得更加激动了。

    每天都会有几个特殊的人物被请到楼上,可以和海青儿大家同处一室,并不一定是位高权重之人,多多少少都有点特殊之处,比如说特别有名的文人,他们的为文采似乎也为这些大家提供一些灵感,或者谱写一点特别好的词曲。

    只不过在冥土这样的人物就不多了。

    当……

    蝶千索和夜战天的碗撞在一起,声音并不是很响,可是奇怪的是,两个碗之间明明还有一点距离。

    “千索兄着实让人佩服,无师自通,还能进步如此神速!”

    “夜兄也是一样。”

    两人在境界上都有了长足进步,尤其是都不在局限于力量本身,都开始修精神,可是没想到对方也都到达了这个境界,而且经过刚才的一番试探,都没露出丝毫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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