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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公子林砚 第27节


水,易透达春绿。岸似绿,岸似透绿,岸似透黛绿。

    陆游的《卧春》【也有说不是陆游原作,是后世改的。】。这个大家应该比较熟悉,读书的时候玩过。骂人的。

    我蠢。

    俺没有文化。我智商很低。要问我是谁。一头大蠢驴。俺是驴,俺是头驴,俺是头呆驴。

    第36章 落水

    “沈姑娘,是沈姑娘!”

    林砚陡然一惊,朝中姓沈的不只一家,但林砚却不得不想是不是沈沅,这心思打脑海中闪过,人已经率先冲了过去。

    湖中,一个粉色身影扑腾着,想要呼喊,可每每叫出一个字又被水淹没。不远处,另一名男子奋力游过去,是想要施救的。

    林砚心头一紧,那女子正是沈沅,很明显她不会水。而那名男子,他也认得,名唤莫子安,京城出了名的纨绔子弟,年岁不大,混账程度比之贾赦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说没娶正妻院里便已有了好些莺莺燕燕,前阵子还为了个戏子与人争风吃醋,闹得沸沸扬扬。荤素不忌也就罢了。偏偏还房事暴力,弄死过人。就是去年,莫子安在郊外打猎遇上一个农户女,见人家长得美直接带回家去,没几天就死了。

    农户女父母也是有骨气的,一状告到了衙门。这才翻出之前的事,原来莫子安前头已经弄死过两个,只因都是家里的丫头,所以没传出去。后来莫家利用权势,平了这桩案子。可惜已经闹了起来,虽莫家扬言是别人污蔑,但大家也都不是傻子。

    自此后,莫子安的婚事就难办了。谁家肯把自家姑娘嫁给这种人?

    林砚手攒成拳,渐渐发紧。

    这个时代对女子严苛,落水救助必要贴身接触。这大庭广众之下,若换成个门风清正的君子还好。可若是莫子安,即便林砚一点也不介意,照样愿娶沈沅为妻。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世人的唾沫都足够将她淹死。

    林砚来不及细想,抬脚就往前冲。不论如何,他不能让沈沅被莫子安给毁了。

    正在此时,扑通又闻一声巨响,水花溅开。林砚抬头望去,只见苏瑾已入了水,咕噜几个翻身便是数丈之远,水性之佳宛如蛟龙出海,浪里白条。再两三个起伏已至了沈沅身边,抢先了莫子安好几步。

    林砚刚踏出去的脚便也缩了回来。

    然而苏瑾身为女子,力道有限。冬日里二人穿的衣服本就不薄,外头还是夹棉的,这一落水更是沉重。只见苏瑾右手将沈沅的头扶起来,高于水面,左手卸掉沈沅身上的项圈等抛出去,如此倒是略减了些。

    可女子力道有限,依旧吃力。好在苏瑾水性好,见得此等情景,也不再往上游女眷处去,干脆顺流游向男方这处。临到岸边不远,苏瑾似是有些脱力,明显费力不少。

    林砚看得很是着急,灵机一动,自旁边梅树上折了根长枝伸过去。

    “抓紧!”

    苏瑾抬头看了他一眼,伸手握住,两方施力,片刻便上了岸。

    沈沅浑身寒战,嘴唇发绀,人也有些晕乎,紧抓着苏瑾喊“苏姐姐”,声音微弱得倘或不是离得近,林砚几乎听不到。

    还有意识,便说明至少无性命之忧。林砚松了口气,再去看苏瑾,她咳嗽着,喘息的厉害。十月底的湖水虽没有结冰,却冷冽刺骨。如今衣裳都湿透了,又是女孩子,苏瑾冷得直哆嗦。

    林砚伸手就去解自己身上的貂毛披风,脱下来拿在手里却顿住了,转过头去唤道:“尚元兄!”

    只这一句,后头的话还没出口,柳尚元便已明了,转身同交好的二人说:“身上的披风都解下来,不能让郡主和苏姑娘冻着。”

    若是林砚一人,毕竟是男子,这时代不比隋唐开放,苏瑾和沈沅都是风浪中心的人物,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便是祸端。可若是大家一起呢?便支使危难之时的君子之风了。

    林砚笑着将柳尚元集来的几个披风递给苏瑾。有他们几人打头,倒惹来在场其他几人的效仿。如此一来,苏瑾借着十余件披风将自己和沈沅团团裹住,虽里头还是湿的,却到底暖和了些。

    她抬头看了林砚一眼,笑着对大家道了声谢。

    婆子丫头小厮匆匆赶来,唬得腿都软了,“郡主,沈姑娘!”

    苏瑾回头道:“沈姑娘无事,不必惊慌。魏嬷嬷去禀告沈夫人和义母,让小厮去请了太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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