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很慵懒。 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 可现在,他懒洋洋地弯起腰,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 “你还是老样子。” 蔡逯说。 说完就不再看她,扭正头,欣赏着美好的夜景,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 灵愫:??? 听了他这话,她的心思更乱。 “你还是老样子”。 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可现在,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 什么老样子?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 “你还是老样子。” 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 他在俯视她。 但从前,他是在仰视她,甚至是跪着仰视她,跪到直不起腰。 而她,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就抓狂发疯的狗。 可他现在明显不是。 看看他这手腕,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 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 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 虽没看她,但余光一扫,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 她还是老样子。 从不拒绝吃回头草,但前提是,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大到能令她感到,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 否则,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 现在,她的失态告诉他:是的,她对他起了点兴趣,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 但在他眼里,这么多年,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 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现在仍旧是,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 她发丝一晃,手稍微一松,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唯一,他太熟悉她了。 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这只是开头。 往后,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 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跟她摆手说再见。 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好从容。 稍一恍神,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 烟灰抖落,再掸到指腹,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根本算不上“炙热”,顶多与低温蜡同温。 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 她又想起一段回忆。 是过去,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 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她经常喝得烂醉,精神颓废。庭叙没脾气,根本拦不住她。 喝醉酒,她就漫山遍野地跑。 曾有几次,不,是有好几次,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遇到过蔡逯。 有时是在山亭里,有时是在竹林里,有时是在山路边。 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再加上喝醉酒,意识不清醒,路上逮到蔡逯,不仅没认出他,还当他是出来卖的,打趣道:“这年头,生意就这么难做,小倌都跑到山里卖.肉了?” 对出来卖的,她没有半点怜惜。 将人抵在草地里,直接作弄。 很爱羞辱,很爱给人烫烟疤。 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随便薅把野草,在人身上乱扫;随意折根麦秸秆,在人身上乱打。 那人挣扎反抗,不听话?那就打。把他打得气息微弱,薅着草往前想爬走喊救命。 她还是把他拽来,往他身上哪里都烫疤。 现在她回想起来,也知道了,那几次又来卖又放不开的小清倌,就是蔡逯。 那时他大概很怨她吧,怨俩人都睡过了那么多次,她居然都没能认出他的身体。 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