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对于婚姻的记载很少,大多是注重上层社会的礼仪婚约。 记载的多是官宦、贵族和皇室,至于乡村婚姻是不被记载的。 即便如此,乡村婚姻也占据了大多数,贵族始终是少数人,婚姻由此产生的家庭具有多重功能。 诸如经济功能,社会政治功能,生产功能,爱情功能。 在大汉无论是哪一个阶层,爱情功能都是居于最未位。 即使刘扛把子以前挂着皇室贵族的牌子,可终究是经济能力不行,婚姻对象也就是寻常百姓家的妻子。 大多数人都是日久生情! 只有曹老板这类人是一见钟情,主要还是想要上她。 上层社会的婚姻是社会政治功能与生产功能居于主导位置,而一般百姓的婚姻则是经济和生产占据主导。 经济功能,一种是因为婚姻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如司马相如卷走卓文君,故意当街卖酒恶心人。 然后老丈人挂不住面子,最后成功得到经济赠予,成为富贵人士。 二是因为劳动力的增加,无论是女方嫁到男方,还是男方入赘到女方,壮劳力增加后,家庭经济就能跟上来了。 古代乡村经济一直是简单的再生产过程,大汉时期人口与土地的矛盾,还算不上太过尖锐。 毕竟许多地方都未曾开发,连江东这种富庶之地,都是随便撒种子就能收获许多粮食,百姓不愁温饱。 农业生产再扩大的主要方式就是借助劳动力的大量投入。 因此劳动力以及劳动力的增长,便成为封建王朝到乡间村里的头等大事。 曹孙刘三家疯狂往自己麾下填补人口的缘由就是如此。 要想粮草丰足,只能大量投入劳动力,用数量来取胜。 不是地不够耕种,是人少! 农作时往往是一家老小齐上阵,就算是孩童,也得学会播种,一同劳作。 劳动不是不是人类第一需求,生存才是,但对于百姓而言没有劳动就没生存的价值。 故而东汉聘礼特别的重,毕竟嫁出女儿就是自家劳动力的损失。 就像马援的后代,失宦后,家贫无妻,娶羌女为妻。 一两万钱才能娶一个妻子,寻常百姓焉能赚如此多,相当于一个奴隶的价钱。 在此期间,他们还要向朝廷上缴田赋,算赋(人头税,十五岁以上征收)、口赋(儿童税),以及徭役和兵役这三大经济义务。 只有文景二帝时期免过租子,三十税一制度,依旧剥削严重。 至于到了东汉,百姓手中只有少数耕地,多数土地都掌握在豪强地主的手中。 但桓灵二帝,则是在征税上推陈出新,从这些豪强头上割了一波韭菜,只拿有田者开刀。 “昏君”并不一定是蠢人! 赋税是官僚,军队,皇室的快乐生活源泉,一句话,强有力的朝廷和繁重的赋税是同一个概念。 徭役在大汉远距离的征发是普遍活动,比如水利工程,整修长城,修筑城桓,道路,桥梁,陵墓,官府杂役,军需运转。 在大汉凡是服徭役者,皆称为戍卒。 曹老板赤壁之战征发戍卒运输粮草,转运南北,实属正常。 在大汉时期,征发戍卒,更卒,卒的记录不绝于汉史。 土地对于大汉而言,远没有人口来的重要。 各地百姓除了应对这些赋税以及耗费时间的徭役等等,还要维持自身的生活,最后还要攒钱用来娶妻。 可见有多难! 以至于在大汉就出现了骗婚牟利之事,就是以一家之女许数家之子,得数万钱跑路。 大汉王朝男子未曾规定婚嫁年龄,但女子十五岁到三十岁以后的年龄不嫁,是要被问罪的。 大汉婚姻当中的生产功能特指繁衍子孙,而不是劳作生产。 而传闻当中的六礼,只是少数人有目的的进行规范。 形成规范后,也主要是用于贵族士大夫之间,庶人阶层是不受约束的,毕竟礼不下庶人。 汉儒们一方面高喊六礼要融入民间,可大汉主体子民为编户齐民。 他们能有钱娶上妻子就已经万幸了,实际采用六礼等繁琐手续,并不允许啊! 能有个媒人为你说亲,就已经算完成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