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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_364


多,几乎每一个年轻人都是你这样的漂亮的履历。再华美的履历,我都见过。”

    “去年获得这个奖学金的人,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一个从肯尼亚来的被刑过割礼的女孩子。她出生在世界边缘的山村,12岁结婚,13岁怀孕生子,因为身体没有发育成熟在生产过程中撕裂了阴道,当地无法救助她,她的家人把她仍在一个山坡上等着喂秃鹫,然后,幸运的她被救援者一个女医生救了,为她做了手术,并且带她到开罗读书。她的头脑非常好,成绩全a,最后以gpa3.98获得了索德伯格奖学金来mit读phd。你觉得,你的经历比她更离奇吗?”

    arthur,“……”

    “也许,只有你也被行了割礼,你的经历才更离奇。”

    arthur,“……”

    男人被割那不叫割礼,那是阉割。

    arthur,“不,我倾向于保留现在的样子。”

    教授点头,努力模仿一种感同身受的表情,随即说,“你唯一比他们让我更加印象深刻的就是你的年纪,你比他们小了几乎十岁。我们都知道,大脑潜力和成就这条路上,时间是最宝贵的,你的iq可以帮助你突破人类寿命的极限,让你在同样的时间当中做出别人1倍、5倍、10倍甚至是100倍的成就,但是,……”

    所有人都是这样,说话的时候,前半截话天花乱坠,’但是’后面才是重点,这才是这句话的意义所在。

    “但是,先生,你怎么证明呢?”

    纽约长岛,勋家大宅。

    周末。

    按照惯例,勋家所有的子孙,只要在美国境内的人都需要回大宅吃饭。

    勋老爷子规矩大,又有一言堂的趋势,所有的子孙,只要还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列在老爷子遗嘱当中的人,都会自觉遵守这个不成文的规矩。

    勋亭泽是非常得宠的幼子,他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可以在老爷子和母亲面前争夺正面印象的机会,于是,他带着未婚妻过来了。他的未婚妻名字是梅瑾,祖父是几所常春藤的校董、父亲是教授、母亲是家庭主妇。她的家世虽然没有勋亭澜的妻子盛颐珊那样显赫,但同勋氏相比依旧不逊色,还有一点,她自认为比二嫂盛颐珊更优越,是因为她同勋亭泽的确有感情,他们青梅竹马,并不是勋亭澜与盛颐珊那样赤裸裸的政治联姻。

    晚饭在晚上8点,现在只不过6点半,与一些人还没有过来。

    梅瑾与盛颐珊喝茶聊天。

    她们从巴黎的鞋子聊到伦敦的雨,又从米兰的礼服聊到了布鲁塞尔的钻石,最后还有勋夫人钱佩玉暖房中的各种兰花以及大宅外面最近翻种的各种白色的蔷薇。

    “我觉得这几款鞋子很好看,但是设计师并不出名,好像是个马来西亚的华裔,叫jimmy choo。”盛颐珊拿过几张照片给梅瑾看,“你觉得呢?”

    “嗯,很好,听说英国储妃戴安娜很喜欢他的设计。”梅瑾看着照片,“regina,我听kenh(勋亭泽)说,前几天在普林斯顿的一个场子中看见一个小孩子,大约11、2岁左右,玩21点玩的很好。”

    盛颐珊知道,她的话没有说完,就没接茬。

    果然,梅瑾继续说,“本来kenh想要招揽他进勋家做事的,谁想到,他查了一下那个孩子的底细,发现,他是,……”

    客厅的深色原木门被推开,勋夫人走进来。

    盛颐珊同梅瑾赶紧站起来。

    勋夫人笑容满面,“你们都来了,坐吧。刚才在聊什么?”

    梅瑾说,“regina在和我说一个新锐设计师的鞋子。”

    “你们年轻人就喜欢这些新奇的东西。”

    勋夫人身边伺候的人给她端茶盏去了。

    那个人是她陪嫁丫头的闺女,在她身边照顾她,姓佘。

    勋夫人,“买珠宝喜欢挑样子好看的买,和我们这些老派的人不一样,我们讲究的是品质好,水头足,珠子圆润,至于什么新奇的设计到不是那么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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