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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项澍的下巴上拱来拱去。

    项澍扶住他的腰,生怕他摔下去,仰起头避开他乱蹭的嘴唇。祝苗撑着他的肩膀,没有亲到嘴唇,反而把脸凑到了项澍的下颌和脖子上。祝苗脑子里乱糟糟的,无师自通地去亲吻能够到的唯一一个目标:项澍的喉结。

    外面的暴雨还没停歇,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一道炸雷,雷声好大,惊得两个人动作都停了两秒,笼子里的猫也叫了起来。店里的灯突然灭了,四周陷入了一片昏暗,伸手不见五指。

    跳闸了,项澍想到。

    就在下一秒,祝苗仅仅停顿了两秒的热情卷土重来,四周暗得看不见,唯一可以感受得到的的只有彼此异常升高的体温。这一次,祝苗准确地搂住了项澍的脖子,找到了他的嘴唇,他急不可耐、毫无章法地去撬开项澍的嘴唇,亲吻他。

    太黑了,大玻璃窗也都被不锈钢卷帘挡住,连闪电的光也照射不进来。

    项澍感觉到自己喝下去的那些酒精也在蒸腾。

    项澍动作一顿,下一秒,祝苗感觉到天旋地转,他被项澍一个翻身摁在下面,老旧的木地板“嘎吱”一声响,但祝苗的脑袋没撞疼,项澍的手掌稳稳地托住他的后脑勺垫在下面。

    与此同时,他搭在项澍背上的手因为突如其来的快感,用力一抓。

    他早就想这么干了。

    作者有话说:

    省略了几行字,见微博

    第28章 数一数二

    早上,暴雨已经停了,只剩下淅淅沥沥一点雨,窗外的路上一片狼藉,树叶树干满地都是。祝苗还在长沙发上趴着,呼吸平稳,项澍卷起不锈钢卷帘的声音也没有把他吵醒,也不知道是真没醒还是装睡。

    项澍轻轻地掩上洗手间的门,放轻动作,简单洗漱了一下。

    他感觉背后痒痒的,撩起衣服,对照着镜子一看,背部的纹身上,几道红痕特别显眼。他想起之前和祝苗关于抓痕的聊天,不由得笑了,笑过之后又将翘起的嘴角拉下来,衣服穿好。

    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可能是祝苗起身了。

    昨晚祝苗借着酒劲发泄过后,嘟嘟哝哝地睡过去了,项澍把他抱到沙发上睡,他自己在地板上睡了一夜,腰酸背痛。他们虽然没有真的做,但无疑是脱轨的,完全在项澍的意料之外。

    但他自己也撇不清,他没有喝醉,比起祝苗,他理应要负更多的责任。但祝苗就像是散发着光芒的小太阳,有奇怪的向心力,让人不由得靠近他、欺负他又疼爱他。项澍双手撑在洗手池的边沿想,或许在他第一次梦到祝苗的时候,他就估计到会有这么一天。

    他掏出手机看了看日历,还有不到一个月就高考了。

    他推门出去,祝苗正坐在沙发上揉眼睛,头发乱七八糟,表情迷茫,好像还没完全清醒。

    “头还晕吗?我去买点早餐。”

    祝苗先是傻傻地点头,当他总算把目光对焦在项澍身上的时候,他好像总算完全清醒过来,回忆起来昨晚发生了什么,脸一下子就红了,迅速趴回到长沙发上,声音闷闷地“嗯”了一声。

    项澍怕他把自己闷死了,没有再逗他,出门去买吃的了。等他回来的时候,祝苗已经洗漱好了,把猫都放了出来,喂过猫,吭哧吭哧地抹吧台,拖地。他拖地的时候,几只猫把拖把头当作了逗猫棒,不停地扑来扑去,祝苗把它们赶开了,没一会儿又回来。

    项澍放下早餐,用脚轻轻把几只猫拨开,严厉地说了几次“不行”,几只猫做鸟兽散,纷纷找到自己平时喜欢待着的地方团成一团窝起来。

    “先吃。”他说道。

    项澍买的是祝苗平时爱吃的东西,祝苗拿到院子里去吃,项澍冲了一杯美式一杯多加奶的拿铁,拿铁给祝苗,美式是自己的。

    两个人坐在院子里吃早餐,外面的路上,清洁工人正在清扫街上的枯枝败叶,空气清新,完全没有了昨天的憋闷,风吹来,挂在院子檐角的风铃轻轻地响。祝苗安安静静地吃早餐,项澍吃得很快,吃完了之后就点了根烟叼着,把院子里花木被吹折了的枝条收集起来,装进垃圾袋里。

    祝苗也吃完了,捧着热拿铁慢慢地喝,盯着项澍蹲下的背影。

    拿铁都喝完了,他捧着杯子,还没想好要和项澍说些什么。等到项澍站起来,一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时候,他就突然想到要说什么了。

    “哥,你今天在店里吗?给我补习吗?”

    项澍没想到祝苗说的第一句居然是这个,把烟灭了,说道:“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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