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这次巡演的计划中,卖的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如果乐队唱了不在专辑上的新歌,那对促销这张专辑毫无益处。 所以,负责人马特并不同意他们唱任何新歌,哪怕新歌可能会更受观众欢迎。他仅仅是不断地催促乐队继续去进行表演,一场接一场地演,几乎不留什么空隙,还找了很多垃圾电视节目和类似上次那种电视剧来增强曝光率。 没办法说美国音乐公司的行为有错。 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和英国Mixer唱片公司谈下的合作,投入的金钱,都是为了推广[带你私奔]这张专辑,自然会围着这张专辑打转。相反,乐队如果硬搞别的东西,才是违反合同,毫无契约精神的表现。 詹姆斯他们能理解,只是不痛快。 但除了偶尔在演出时,把细节地方悄悄改一下,假装是临场发挥外,也别无他法了。 另一方面,美国音乐公司的运营手段非常过硬。 哪怕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演出和唱片依然是赚钱的。 钱,钱,钱! 钱越赚越多! 承认吧,这就是一场圈钱之旅。 去他妈的音乐! 人在搞不清状况,心中还怀抱期待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 可一旦破罐子破摔后,一切事情就会变得异常简单。 英国歌迷们更喜欢听詹姆斯唱[你是我的恒星]。 因为,他们会脑补那歌是为自己而作,内里深情无限,一字一句仿佛敲在心上,越听越开心; 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 原因在于,一来,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新乐队,暂时没有粉丝基础,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二来,英国人有一种phlegm的精神特性,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类似理解[你是我的恒星],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最后才领会到真意。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说,大概是一头雾水,并且,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不绕弯子的表达。 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 所以,他们不管怎么表演,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 如今,巡演快到尾声,钱也赚得差不多了,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 比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 当时有一场演出,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 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 他忍不住地问:“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詹姆斯笑了:“男的。” “你穿裙子?” “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 “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 “……我?” “喂,我没开玩笑!” “我他妈的也没有啊。” 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最终,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穿着裙子上了舞台。 这次演出,是用[女巫]先开的场。 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接着,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 紧接着,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连续砰!砰!砰的巨响。 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