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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不知怎的,她想起了十多年前的那捧溪水,当孩子的时候暑假去乡下玩儿,有一条小溪的水很清澈,溪里的水很清凉很解渴。顾垣拿冰块贴在她嘴边给她止渴,舌尖和下唇确实是清凉的,可喉咙却热得发烫。

    下巴锁骨上的冰块慢慢溶化,也没让她更凉快些,她想她是发烧了。

    有些人的爱情就像是发烧,一年能有好几次;有些人的爱情像出水痘,一生只出一次,出完了对水痘也没有留恋,日子倒是越过越好;只有少数人的爱情像晚期不断扩散的癌细胞,人死了,爱情才死,活着痛苦,却也不想死,宁愿苟延残喘。

    她抱他抱得很紧,不为别的,只为他给了她最为原始的安全感和快乐。

    但还是没走到最后那步,她在这方面太过笨拙了,以至于他很快发现她的没有经验。

    为了确认,他竟然还问了她。

    听到这一问题的瞬间,她有些错愕,她回说自己确实是第一次,他可以多教教她。

    他不愿意。

    富小景第一次体会到脱完衣服再穿上,比单纯的脱,屈辱感要大得多。

    他给她穿好衣服,摸她的头发,向她道歉,“我早该发现的。”

    美国人的初夜平均年龄是十七岁,她二十二岁,并不在他的经验范围之内。

    如果早发现,他们早就没有联系了。

    顾垣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掖好被角,甚至还给她端来了热牛奶。

    牛奶洒在被子上,明明是她洒的,他却说对不起,又搬来了一床新被子。

    顾垣用行动明确地表明了他们不会有未来。

    她睡不着,去客厅,顾垣在客厅抽烟,她从烟盒里也掏出一只点燃,这次她抽得很纯熟,没有咳嗽。

    他去夺她烟头,富小景把烟头摁在他的胳膊上,她就是故意的,他俩都知道。

    顾垣没躲,另一只手还夹着香烟,烟雾笼罩了他的下半张脸。

    “疼吗?”

    “不疼。”

    “那就再烫会儿。记住,这是我给你留下的。”

    其实都到那种地步了,做不做到最后一步并没本质区别。但他偏偏要以此来证明他是个君子,好像她要靠那层膜以此为生似的。

    烟头在他皮肤上滋滋燃着,原来人的皮肤这么脆弱,他也不例外,可她并不心疼,因为他不再是她的任何人,从今以后,她也不稀罕他是。她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烟,摁在她刚才揉皱了的衬衫上。他的衬衫刚才被她弄得皱巴巴的,上面的两个扣子还开着。

    又烫了一个洞。

    “把刚才没办完的事情办了吧,要不分得不清不楚的。”

    她的手指摁着他胳膊上的烟疤,拿吸了烟的嘴去亲他,以前她总要嚼片薄荷味口香糖的。现在她丢了小女孩的讲究。两个烟鬼抱在一起,气味一点儿都不美好。

    她把昨天他教给她的东西,如数还给了他,“竖、横折、横、撇、横折钩、撇、撇”,每一笔都要更用力些,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碑上,用最尖刻的刀。

    只要不是意乱情迷,她学这些也很快的。

    她去拽他的腰带。这一刻,她决定对自己的欲望诚实些,就像承认自己喜欢棉花糖。

    她第一次吃棉花糖还是在省城,棉花糖很大,白蓬蓬的,富文玉从来反对她吃路边摊,自然不许她吃路边摊卖的棉花糖,她也很老实地听话。那次是坐长途去省城听音乐会,好像是勃拉姆斯专场,她记不太清了,富文玉要去见大客户,把她一个人丢在音乐厅,会场的人对她很好,还破例允许她带水壶进去,只是她一直拧不开,后来中场休息,有一个好看的中学生哥哥过来问她旁边有座吗,那是富文玉的座位,可惜富文玉不会来听了。她怕先让他坐了,他就不给她拧水壶,于是先把水壶递给他拧。下半场,她不知怎地犯起了咳嗽,怕打扰到别人,忙捂住嘴,旁边的哥哥递给她两粒薄荷味的润喉糖,她吃了就不再咳了。

    等到结束,她也没等到富文玉来接,她很害怕,便恳求那个哥哥陪她等。为了表示感谢,她决定请他吃她的最爱——蜜三刀,可她没有带钱,只好曲线救国,让他先买,等富文玉回来了再把钱还他。她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讲述蜜三刀是多么好吃,蝴蝶酥也好吃,蝴蝶酥像无数个蝴蝶标本叠在一起,虽然描述很恶心,但真的好吃,芝麻酥好吃,千层酥好吃,都好吃,说着她的口水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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