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挺鼻薄唇,侧脸线条瘦削。 闭着眼,睫毛在眼下晕出一道灰黑色的阴影,覆在苍白毫无血色的皮肤上,惊艳有余,却独独少了几分人气儿。 过两秒,他睁开眼:“停车。” 声音很淡,但气息却凉得惊人,叫李特助很是不安:“陆总,您的身体……” 陆臻眉间褶皱更深,用尽最后一点残存的耐心冷声:“别让我说第二遍。” 李特助立时闭了嘴,连呼吸都轻了几分。 黑车缓慢停下,他下车,恭敬地替陆臻打开车门。 后者从车里踏出,抬手,摆了摆。 手腕在半空中划过一条弧线,李特助垂眼,恰好看到瘦削的手腕上一条墨色的纹路,从淡青色的血管渗出来,蜿蜒地覆在冷白的皮肤上。 他的眼皮跳了跳。 上一次陆总要求独处时,他仿佛看到过同样的纹路。 依稀记得,也是个艳阳天。 李特助曾听过关于这个陆家独子的传言。 据说他从小身体不好,得了一种闻所未闻的怪病,陆家为了替他看病,请遍了各地名医能人,却依旧没能医好这位小少爷,眼看他日渐消瘦,几乎无法进食。 陆家老爷子亲自去清尘山,从慧远大师处求得一枚玉坠,才渐渐好转。 只是到底痊愈与否,大家便无从得知了。 - 烈日灼灼,路上行人被热得脸颊通红,唯独冷僻街角的一个高大男人面色苍白,嘴唇乌青。 陆臻垂眼,盯着在烈日下逐渐消散的黑纹,直到可怖的蜿蜒完全消失,才收回视线。 现在的他除了没什么血色外,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然而下一秒,他却痛苦地弓了弓背。 扶着墙的大手上,青筋遍布,好像随时都能冲破薄薄的皮肤,炸裂开来。 陆臻冷着眼,低头。 按照以往的经验,待在这种艳阳天下,只要二十分钟就能恢复如常。 他缓慢抬腕,盯了眼表盘。 手腕还没来得及收回,却听身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混合着浑浊急促的呼吸声,而后被人一个大力推靠到墙上,腕表被野蛮扒下。 陆臻勉力撑在墙上,忍住想要咳嗽的冲动,猛地抬头,眼眶因充血而显得几分可怖,阴冷的视线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奔跑中的光头。 看着他越跑越远,几乎快要消失在视线时,突然从旁边破旧的大门走出一个少年,眼疾手快地扶住他。 清新悦耳的声音在他耳边:“你没事吧?” 对面有惊呼声传来: “啊!抢劫!” “天哪,抢走了一块表哎!” 少年似乎愣了下,看了眼陆臻,又看了光头远去的背影,当机立断的:“你等着。” 然后,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 讲真,宋砚真的觉得自己像一阵风! 不开玩笑的。 他原本只是本能反应地冲出去,想要替这个衬衣男把手表追回来,根本没想到自己跑步从不及格的水平,能不能追上好多米开外的光头。 但是他跑几步,就惊呆了。 妈呀,他跑得可……太快了! 脚下跟踩了风火轮似的,呼啦呼啦就冲出了好多米,连头发都给吹立起来了! ……没一会儿就追到了那光头。 追到光头,宋砚又开始为难起来——光头不仅头很光,还特别壮! 一米九的大高个,身上的肌肉透过背心都能看得清楚,光着膀子,露出两条大大的花臂,纹身下的肌肉量,也非常可观。 但现在显然已经没了退路,宋砚默默看了眼自己的小鸡爪子,闭着眼睛抓住光头:“你站住!” 光头不屑地看他一眼,狞笑一下,一拳挥过来。 于是两人扭打到了一起…… ?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