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立安对方大勇的选择既是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是因为傻爹在山里长大,对山下的世俗礼节和世俗眼光并不十分在意。而他在山中常年孤身一人,使得他更看重家人的感受。意料之外是因为这毕竟是傻爹的第一个血脉后代,没想到他竟然会舍得让孩子跟别人姓。 然而,她只猜对了一半。 其实,当年方大勇在山上捡到襁褓中的方立安时,就曾下定决心,以后不再娶妻生子,只一个人竭尽全力把小婴儿抚养长大。 后面娶了李宝花也不过是因为闺女哭闹着要娘,可以说别人娶媳妇儿是为了传宗接代,他娶媳妇儿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妈,就是这么个逻辑。 在他心里,这辈子能有方立安一个闺女就已经足够了,虽然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她存在的意义对他来说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即使亲生儿子也不行。 他始终记得,是这个软软糯糯的孩子让他的生活重新有了色彩,五彩斑斓;是这个孩子让他重新拥有一个家,温暖如春;是这个孩子让他不再浑浑噩噩地过日子,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小太阳一样。 她永远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是他的长女,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是他生活中的最大的意义。其他人无论是李宝花还是刚出生的儿子,都只是锦上添花。这么说也许对妻子和儿子并不公平,但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他也只是个偏心女儿的父亲而已。 话虽如此,但他还是会努力承担自己做丈夫和做父亲的责任,竭尽所能给他们最好的生活。所以当他得知妻子娘家的难处时,并没有考虑很久就做了这个决定。 新生儿的大名叫李立正,虽然姓李,但名字是跟在方立安后头排的。方大勇给起了个小名,叫壮壮,茁壮成长的意思。 李宝花奶水充足,壮壮一个人根本吃不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日子过得滋润无比,每天都要胖上一圈。 这让方大勇忍不住想起自家闺女小时候没找着母羊只能喝米汤的日子,喝了就尿,见天地瘦。偏心爹不禁悲从中来,什么话也不说,抱着方立安又哭了一顿。 想到短短几天内,七尺大汉抱着自己哭了两回,方立安担心不已,开始怀疑莫不是男人也会得产后抑郁症?好在后来没有再发生类似情况。 不过让方立安尴尬的是,傻爹每次看完小婴儿,都要忍不住感叹一番,大意是:这个孩子怎么看着不太机灵?妞妞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我们妞妞饿了会哼哼,尿尿会哼哼,拉臭臭会哼哼,不舒服也会哼哼,可聪明了…… 把李屠户老两口给气的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得亏李宝花跟他是一国的,之前就一直觉得方立安比大多数孩子都聪明,现在听了方大勇说起以前的事情,自然是百分百相信的。 李宝花在镇上生产,在镇上坐月子,出了月子后,李屠户觉得孩子太小,舍不得送去山上吹野风,便把母子两个留在家里照看。 只方大勇和方立安三天两头往山上跑,山上住几天,山下住几天,赚钱养家半点不耽误。 不过好处就是,从今往后,父女两人只负责打猎就行了,猎物带回来全部放到猪肉铺,李屠户负责宰杀售卖,让他们两个省了不少事。 这父女俩都是一个德行,喜欢打猎,不喜欢摆摊卖东西,觉得跟人讨价还价这类事情最累了,比猎头野猪还要辛苦。 李屠户巴不得给方大勇多帮点忙,越忙说明女婿越有本事,赚的钱越多,闺女越能过上好日子。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老李家“抢了”女婿的大儿子,他得想法设法补偿女婿才行,帮女婿卖点猎物不过是举手之劳,多少都卖得。 一日,方立安在沂源山打猎时遇到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仙风道骨、鹤发童颜的白眉道人。 出于一种猎人的直觉,方立安觉得自己悠闲自在的山野生活到头了。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她的心没由来的慌乱起来,条件反射般拔腿就跑。 她没看到的是,那人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嘴角扯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 方立安按照方大勇平日里的打猎习惯,寻着痕迹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