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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云霞姑姑的胆子也肥了,居然敢对阿太的乖乖这么讲话?”狗蛋很认真地思索这件事情。

    阿太的乖乖,自然是童淑英,老太太得了这么个孙媳妇,得意得不得了,经常说她是个好乖乖,连狗蛋都要排在她后面了。

    “有什么不敢?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你霞姑又不是兔子,你二婶要介绍的对象,我觉得肯定有问题,别又是个乔回吕吧?”云妮跟着狗蛋在嘀咕,狗蛋少年老成,很多时候,她们都不自觉地把他当大人看待。

    狗蛋也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是有点黄鼠狼给鸡拜年的味道。”

    第二天一早,新郎官穿着整整齐齐的军装,出门接新娘去了。

    路太近,大家就这么走着去,随行接亲的都是些未婚的男娃女娃,还有一个带头的田桂花。

    伍再奇虽说年纪比三湖大一点,但好歹也算未婚,三湖硬扯着他也去了。

    穿过一片小林子,走过村里的小学,很快就要到新娘子家了。

    李队长家的大门外,有一个小伙子在等他们,看到他们来了,拿出一封鞭炮,拆开了就点,鞭炮声响过,接亲的人鱼贯而入。

    李红梅正好从她姐姐屋里出来,看到来人,她大声地喊了一声:“云妮,你来了!”

    一时间,众人眼睛都聚集到了云妮身上,十多岁的豆蔻少女,亭亭玉立地站在那,欺霜赛雪的肌肤上,一双眼眸乌黑灵动,嫣然一笑之后,院子里敢直视的人顿时少了一半。

    李红军就是那个不敢再看下去的人,自从知道自己的姐姐要嫁给杨三湖,他就变得沉默寡言了。

    垂着头的李红军,并没有看到,伍再奇看着他微微地笑了一下。

    李红军的心思很直白,按李红梅说的,但凡是看到那个女孩子走路都会同手同脚的人,就是在对人家发春,何况李红军的特征更加明显,他简直是在脸上写着:喜欢云妮这四个字了。

    现在杨三湖和李红燕一结婚,他的心思就彻底可以收起来了。

    新娘子出来了,在一群小姐妹簇拥下,微微低着头,一副含羞带怯的模样,有别于平时的英姿飒爽。

    新娘子很美,一件红色灯芯绒外套把她衬得格外端庄大气,手腕上带着的手表闪瞎了众人的眼。

    相对于手表这种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小姐妹们更羨慕的却是红燕身上这件衣服,这是现在每个女孩都梦寐以求的婚服,那一条条像灯草芯一样突起的条纹,撩动了多少少女的芳心。

    “我听说邻村有一个女娃,为了一件灯芯绒衣服就答应嫁给人家!”这个说话的女娃一脸艳羡的神情,却企图用鄙夷的语气掩盖起来。

    “谁要是拿着一件像红燕身上穿的来提亲,我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才不像你,这么矫情,明明是羨慕人家,还假惺惺地假装!”这是个一看就知道很爽朗的短发女娃。

    在场的众女娃都眼神闪烁起来,看着像是很同意短发女娃的话。

    现在的新式婚礼都尽量精减了流程,杨三湖和李红燕对着李队长夫妇俩躹了个躬,喊上两句爸爸妈妈,就算礼成了。

    有别于满面笑容的李队长,罗乐苹双眼是含着泪的,目送大女儿出门之后,李队长责备她:“今天这么喜庆的日子,你掉什么眼泪?”

    “我把她从一个小囡囡,拉扯这么大,现在说给人家,就给了人家,还不许我心疼心疼?你这种糙汉子,懂个屁!”罗乐苹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嫁了还不是就在自己村里?抬抬脚就能到了,掉什么眼泪?幸亏你听我的,就嫁给三湖,你要是把她嫁城里,一年能见到几次?”

    李队长的笑容灿烂,这个女婿硬是给他长脸,昨晚上那么晚了,还让四海送来那么大一扇鹿肉,今天来的亲戚无不交口称赞。

    擦了擦眼泪,罗乐苹也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是啊,幸亏我听了你的,你知不知道,李卫娟那个姑爷,简直是一点不像话,红梅说,他责骂千红生不出娃,而且还在外面勾三搭四,还有他家的家风十分有问题,收养了一个孤女……”

    罗乐苹把从李红梅处听到的八卦,一五一十地告诉李队长,李队长听完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红燕真的是逃过一劫,要是真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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