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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些媒体都不再扒叶太太了,改成扒这些天然美女及她们秀出来的身家。

    有闻风而来的路人,关注点也变成,天哪,这里有好多一等一的女友人选,美女,我们能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吗?

    然后男生也开始在下面晒照片,晒信息,求交往!

    好好的一个八卦评论区,居然就这么歪楼成了一个高端相亲贴……

    吃瓜群众:啊咧?好像很好玩的样子,然后也纷纷加入,#叶神求嫁#的话题,居然压过了#叶影帝结婚#的话题,也是本末倒置的可以……

    阮晓晓:又是这种神展开,到底叶影帝怎么回事啊?想贴个花边炒个作有这么难吗?!!八字不合吧这是!摔!

    周明翰刷手机看到大家纷纷对“叶太太”表示不满——虽然其实不是对目前还没有人知道是正牌“叶太太”的林长乐,而是八卦猜测中的“叶太太”阮晓晓的不满意。但影帝先生还是不高兴了。

    周明翰有一个毛病,或者说也不能是毛病吧,就是习惯:他自己的东西哪怕再便宜再破再烂,那也是宇宙无敌第一好!就像是他最喜欢的摆件是在一个超偏僻的部落小岛上,花了不到二十块钱买的一个当地人信仰的神的木雕,在他心目中,这个跟他家其它的成百上千万,水晶、翡翠、珍珠、玛瑙,各种贵死人的大牌陈设比,丝毫也不逊色,甚至因为他喜欢,他觉得这个不到二十块钱的小玩意,更珍贵!

    所以,叶影帝看着他那一大串的女友粉丝们晒出来的照片和条件,每个都比林长乐好看,比林长乐身材好,比林长乐家世好,比林长乐的学校厉害,比林长乐的技能多……总之,如果让林长乐自己来说,她觉得真的随便一个拎出来,几国外语,双学位博士,xx上市公司创始人……她真的拍马不急。但周明翰还是固执的觉得:你好看?能有我好看?你家世好?能有我好?你懂得多,我比你还多。你有的我都有还更好,那些有什么了不起?我的太太自然是最好的,比你们好一万倍!!

    所以周明翰呼叫周太太回家,还巴拉巴拉了一大堆的要求,要吃这个要吃那个。使唤的那叫一个自然。

    林长乐懒得去想,他怎么多少连点内疚或者心虚都没有啊?真以为他们就这么童话的,“结婚以后,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happy ending了?

    但林长乐也没有直接拒绝。她虽然总是在吐槽#日常想离婚#,但一时半会显然离不了婚,而在离婚之前,难道她的婚姻生活内容就是为了想尽一切办法离婚?那她折腾这一圈,当时就那么答应了结婚是为什么?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离婚,那当初撑死了无论如何都不答应结婚不就行了嘛?

    说到底这场婚姻,是一件昂贵漂亮的衣服,不是一件破烂的乞丐服。虽然这衣服看着就很不合身很不舒服,而且比她自己还要昂贵,可能买了以后就是她这个人沦为衣服的假人模特,一切以展示衣服的美丽为优先,而不是衣服来装点她这个人,让她觉得舒服喜欢。

    但当时她就像是手头握着一张超巨额的限制购物券,你要不然就买了这个衣服,还能搭点其它的你喜欢的赠品,要不然就是不买,购物券直接作废!那她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坚贞不屈的白莲花女子,她就是一个说好听点安于现状说不好听点还挺怂逼的小市民。就算衣服不喜欢,搁家里头供着,回头二手转卖处理,好歹赠品不错不是吗?买椟还珠,就为了个盒子,那也好歹还有个盒子嘛!

    不过现在的情况就是,就算知道那衣服穿起来肯定难受,但是架不住它好看啊,好歹那么贵买来的,不穿上身试一下,直接就挂在衣柜里等着回头二手转卖,多可惜呀?万一,我是说万一,试了以后发现,不舒服的那个地方修修改改,还是可以变得又好看又舒服的,那不就是赚大发了吗?实在怎么改也不舒服,再转手出去也不错嘛!都没损失!

    所以,毕竟是领了证付出了婚姻代价的老公,别的姑且不说,起码一张脸没的说,放家里当摆设也养眼。所以就为着这么好看,有了下一代一定是颜值飙升的萌宝,这样高回报的前景,好歹也□□□□看看,说不定就□□成绝世好老公了吗?实在不行再离婚结果也不会更坏了嘛,是吧?

    林长乐就呼之即来的去周明翰家了——现在勉强也算她半个家,毕竟她也算是领了证的女主人,也按照要求买了这个那个,准备做他想吃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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