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济,也得表现出一点不满来吧? 可王子霄跟莫行之却付出了无比的耐心,你要求高,我比你要求还高,拍不出最好的效果就不算完。 成功的人有千千万,但说到底,他们不都是具备着这样非同常人的特质吗? 等这部广告大片拍完前半部分,冯导将最佳的版本播放出来回放时,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服了气:累是累了点,出来的效果真令人震撼啊! 你看着片中的两个人一见钟情,就好像自己也经历了一场完美的邂逅一般。 鼻端处都仿佛嗅到了那氤氲在空气中的甜涩香味。 你会跟着那两位一起陷入彷徨的境地。 偶尔傻笑,偶尔怔忪,偶尔眼神放空。 你曾经也这样暗恋过一个人啊。 那个人也许有不完美的地方,但在你眼中,他无疑是最明亮的那个,有他在那里,你的眼睛里再也见不到其他人。 冯导看完回放之后,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模样,将刚刚拍完的这一段存档,然后让造型师给王子霄和莫行之分别换装,准备拍摄广告大片的下半部分。 王子霄的一头哑光色的金发被黑蓝染膏覆盖——多么神奇,只是换了一个发色而已,感觉整个人的气质就不一样了。金发时像一个肆无忌惮张扬明媚的大少爷,换成黑蓝色之后,立刻纯良又无辜起来,他的皮肤质地非常的莹润透亮,金发能hold住,颜色变深之后则更能凸显出那种玉琢般的质感,简直恨不得上手揉一揉戳一戳。 另一边的莫行之,他是没有耳洞的,剧中那位成功男士原本也没有耳洞,剧本中设计这一段时,打算让男主角直接用碎钻耳钉按过去,他手上会有一点殷红色的血迹,刚好和正面火红的碎钻彼此呼应,给他得气质更增添一份耀眼的邪魅。 剧组给莫行之准备了一枚假耳钉,不需要他真的给自己按上,只需要做一个动作,后期再将画面连起来就行了。 但莫行之想了想,拒绝了这个提议。 “一个小伤口罢了,我想来真的试试。” 以现代的医疗水平,抹上药,这种小伤几天就能彻底愈合。 只是痛一下而已。 因为是真刀真枪实上,这段戏最好能一次性过。 莫行之对着镜子,身上已经换好了新的装束,他毫不犹豫地就用那枚尖尖的耳钉刺穿了自己的耳垂。 血迹染到拇指上。 他用食指覆盖住,看着镜子,嘴角勾起来,一时间竟然分外的魅惑邪肆。 ☆、第121章 121 王子霄和莫行之以与之前形象迥异的姿态,分别坐进自己的座驾。 对所有人来说, 形象的改变, 是会影响到你的内在的。 比如有人想要趁着年轻疯狂一把, 从前都是乖乖女的形象, 穿着淑女裙,留着黑长直,循规蹈矩, 安安静静。然后她突然将头发剪短了,复而染成粉红色, 穿皮衣, 戴很有个性的金属饰品…… 全然换了个壳子之后, 她内心的野性就肆意释放出来了,你会发现原来她也会高声说话,会笑的很肆意,一点也不含蓄, 会在路上纵情奔跑,会做些很酷的事。 就像有什么东西从封印中跑出来了一样。 镜头中的王子霄和莫行之也是如此。 脱掉板板正正的西装, 莫行之仿佛年轻了几岁, 他的头发不再梳的整整齐齐,就像那天见到的那个火焰一般的少年一样,左耳垂上的碎钻流光熠熠, 他启动车子,原本尊贵优雅的龙图苍龙也仿佛挣脱了某种束缚,变得霸气而充满攻击性——真的帅到炸裂! 另一边, 王子霄换了个形象之后,不再如骄阳般灼热,他学着那天见到的男人的经典动作,轻轻调整了一下领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