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伊芙有男朋友,路易斯倒不觉得气恼或者是不甘心,只是有那么些遗憾罢了。 不过,c国他还是会去的。不是因为德里克的那些想法,而是想去看看伊芙这小姑娘是不是真的像传说中那么神奇,还有那个伊芙的男朋友…… 居然能够让这么一个厉害的姑娘同意交往,路易斯还没有见到萧从渊,就对他十分好奇起来。 所以,当他从机场里走出来,看到了一个举着写了他名字的大牌子的中年男人,还有站在他旁边那位一看就器宇不凡的年轻男子时,路易斯就突然明白为什么伊芙会同意做这人的女朋友了。 那个牌子上用黑色的笔写着他的名字,一看就是过来接他的。 路易斯当然不会认为举牌子的那个中年男人会是伊芙的男朋友,倒是旁边的那个和中年男人说话的年轻人更像。 看那中年男人对年轻人的态度,路易斯就知道对方是身居高位的人物。不用多猜测,他就确认下来了——那就是伊芙派来接机的男朋友。 那年轻人和他差不多大,个子很高,由于天气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口挽了起来,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他的眉眼是c国人特征的黑色,五官看上去相当出彩。而且,这男人还有一副好身材。 在路易斯的印象中,c国男人都是比较孱弱的,至少和他们这些人相比是这样。但是,这位年轻的先生却不会让人有那种感觉。透过那件衬衫,还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他身上的肌肉线条。不会壮硕得让人觉得粗俗野蛮,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一只武力值为负数的白斩鸡。 和一般的男人相比,他的肤色更白一些,但又比西方人的肤色深了几个度。健康却又干净,如果不是他浑身的气势太过强烈,看上去就像是古时候的那种贵公子。 不只是容貌俊美,身材超棒,他本人的气质也是相当引人注目。 前来接机的人这么多,甚至连他旁边那位看着像是司机的中年男人举着的牌子都比他醒目,可每一个从机场里往外走的人,总是会第一时间注意到他的存在。 看来,他是没办法完成老爸交给他的任务了。 路易斯在心里暗道。 不过,他倒没有什么觉得不爽快的,反而对这个年轻男人一看就很欣赏,主动走过去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路易斯。” 路易斯的语言天赋倒是比他父亲好一些,至少学会了c国语。 德里克当初在跟伊芙的生父秦何微认识以后,也是想为了熟悉一下好友的母语学过c国语的。可是,他在语言方面的天赋比在商业上的还要糟糕,那些小小的方块字在纸面上排列得整整齐齐,但在他眼里就跟捣乱的小鬼们差不多。 半年的时间,他都只会说几句最基本的“你好吗?”、“我很好”、“谢谢你”、“对不起”、“再见”。除了这些,他连自己名字的c国语发音都念不出来。 而且,那几个词德里克也就只能说一说,知道大概的意思,但要论到写和辨认,他就更没辙了。 被c国语折磨得心塞不已,等到儿子路易斯长大后,德里克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儿子。反正,他们家一定要有人学会c国语,是不是他并不重要。 路易斯被这个“宽于律己、严于待人”的父亲鞭策着,这才慢慢地和c国语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熟悉起来。 不过,他也就只能日常对话,而且说话时还有外国人特有的那种腔调,一听就知道不是c国人。要读写的话,就有些为难了。读,他只能认出极少的c国字;写……可能c国小学生都比他写得好。 但他可不在乎,能够学会说c国语,已经算是很好了,反正比他父亲强。 在路易斯打量着萧从渊的时候,萧从渊也已经认出了路易斯,那张脸可不就是德里克发给伊芙照片上的那个人吗?而且,这本人看着居然比照片还要帅气。 女孩子们本来就比较迷外国帅哥,更何况路易斯的长相的确能够对得起“帅哥”这个称呼,而不只是现在某些人用来打招呼的方式。他那双蓝色的眼睛相当好看,而且十分柔和。路易斯这人,一看上去就是那种正人君子,从他身上见不到半分阴霾。 这让萧从渊顿时就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机场里偷偷在打量路易斯的女孩子可不少,谁知道伊芙会不会也被这个小妖精给勾走了? 如果对方是什么不怀好意的人,他还能毫无顾忌地下狠手。但这路易斯分明就是一个心胸坦荡的君子,萧从渊自认做不出那种针对无辜之人刻意陷害的事情。 他身上的职业和他的责任感,也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你好,我是伊芙的男朋友,萧从渊。”萧从渊在自我介绍的时候,首先说明了自己的身份,然后才说了名字,一听就是在宣示主权,“这是我的司机。伊芙这些天工作比较忙,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我今天是代替她过来接你的。” 短短的几句话,既说明了他是伊芙“男朋友m.xI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