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里,二嫂不满看她,心里有火,“队里安排你吃住在我家,我平常也没克扣你口粮,你倒是好好干活呀!” 余静静看了眼跟她并排插秧的二嫂,将厌恶的情绪隐藏住。 如果不是为了接近男主,她宁可吃住在知青点,也不会选择插队在二嫂家,每天干完农活,还要帮着做家务,甚至带孩子。 天知道,她讨厌死小孩了,尤其是又脏又没教养的小孩。 二嫂因为林砚秋的事,昨晚被高桂香训了一顿,她有气没处撒,少不得要埋怨余静静两句,“还有你这张嘴,我要被你害死了,以后没影儿的事,你少乱说!” 余静静心里一阵烦躁,忍不住说,“是你自己管不住嘴往外说,也怪我?” 在男主那里吃了瘪,烦着呢,懒得再巴结这女人。 余静静拔腿去另外一块稻田,那里有她认识的男知青宋煜,小说里,这人是自己的爱慕者,可自己从没拿正眼瞧过他,而现在,余静静不介意利用他帮自己干点活。 冬天好不容易养白的皮肤,现在已经被晒得不能看,本来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在这批下乡插队的知青里,她是最好看的,至于那些农村的土妞们,跟她更没什么可比性。 可今早近距离跟林砚秋作了次对比之后,余静静被打击到了。 晨间泛青灰色的霞光照在林砚秋身上,照得她luo露在外的皮肤白如膏脂,细雪腻滑,脸上更是连一个毛孔都不见,眼睛黑亮有神,唇瓣鲜红娇艳。 而自己,因为长期下地干活被太阳暴晒,皮肤又黑又黄,纵然有副好五官,也被衬得黯淡无光。 余静静越想越不是滋味,快走几步到宋煜跟前,见他红着脸朝自己看来,咬了下唇,放低声音道,“宋同志,我、我那个来了...肚子有点难受,想去歇一下,你能不能帮我顶一会儿?” 叫宋煜的插队知青,平时肠肚挺直的一人,眼下竟秒懂了余静静意思,本就黑红的脸更红了,忙道,“可以可以,你去休息吧,你的活我帮你干了!” 余静静轻嗯了声,“谢谢你了。” 宋煜呵呵笑,“谢啥,照顾女同志是应该的!” 余静静想了想,又夸道,“宋同志,你真是个好人。”说完,冲男人抿嘴笑了下。 宋煜被夸得直挠头,目送自己暗恋的女同志离开,满脑子都是余静静刚才那抹笑。 她夸我是好人了,是不是就是想跟我处对象的意思? ...... 林砚秋吃饭习惯了细嚼慢咽,别人都吃完了,她手里的野菜饼才吃一半,刚才听程家述的大哥喊下地干活,还以为她也要去呢,满心的不情愿,坐在小马扎上绞尽脑汁想“逃活”借口。 哪知不仅她不用去下地,连高桂香也不去。 高桂香不用下地,是因为她有三个儿子轮流养,在县城工作的大闺女也三五不时往家送东西,可以说是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享福人。 至于林砚秋,则是占了程家述的光,作为军人家属,还是连长级别的,家里从不缺吃喝,钱就更不缺了,不仅如此,还定期能收到程家述寄回来的军用布票,全国上下通用的那种,不像地方印刷的布票,仅限本地使用。 有钱,有闲,又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 这也是为什么林砚秋在身穿了女配之后,没人怀疑过,估计女配本人的皮肤也跟她差不多,至少不会像其他妇女那样又黑又糙。 等她吃完饭,刚才坐在廊檐下没事干,一直看着她吃东西的程家述,开口说了句,“跟我去趟县城。” 林砚秋嗯了一声,等反应过来,不由得心虚,“去县城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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