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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和容见不同,做什么都要让容见看到,让容见明白,让他更喜欢自己。

    韩云前几天一直进进出出,明面上是在忙过年的事,可明野却觉得不是,因为韩云总是隐晦地看向他。

    明野直接问她是为什么了。原因很简单,如果韩云不想说,就不可能表现得那么明显。

    韩云说了肖琳的事,最后说:“小姐估计不会愿意说这些。我说出来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小姐是真心的。往后你们即使不能长久,想到这些,也能给彼此尊重。”

    像秦州那样的人,韩云实在不想再遇到第二个。

    明野也没多问,只是说:“我会的。”

    明野想,容见在害怕什么,怕到要装作不喜欢自己。

    他也有猜不到的事。

    可也没什么关系,猜不到就猜不到,他连容见是什么都不知道,或许容见是某个地方的孤魂野鬼附身,又或者是什么成精的妖怪。

    无论是什么都不重要。

    即便是神鬼,也不能阻止他得到想得到的人。

    明野一贯很擅长忍耐,没什么能改变他的想法,现在却有些不能遏制心底的欲望了。

    他的肩头靠着真的睡熟了的容见,心里想,算了,还是早点和容见谈恋爱吧。

    在这件事前,明野必须要先解决掉一个人。

    ——陆城。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亲了!

    第五十六章 求签

    那天晚上回去后, 容见到凌晨三点钟还没睡着觉。

    他忘不掉那个吻, 甚至自暴自弃地想过脸都不洗, 维持明野的嘴唇留下的温度。

    可容见化了妆, 如果不洗脸卸妆, 可以预想到明天早晨起床会有多糟糕, 韩云还要追问为什么。

    最终还是洗了。

    用冷水冲了两遍脸后, 容见不冷静不理智地审视了自己的行为, 觉得这种状态比小学生谈恋爱还要小学生。

    他不会谈恋爱,想要什么也迫于现实不能说出口, 只能装睡, 笨拙地接受爱,笨拙地接受吻。

    而明野就不同了, 在书里到三十岁都没喜欢过一个人, 容见还以为他灭情绝欲,没想到实际十九岁就已经很会讲那些打动人心, 让人不忍拒绝的话了。

    男主不愧是男主, 人生各个方面都大开金手指。

    容见很清楚地记得那个吻的温度, 比自己的体温要低一些,相比以后也会记得很久。

    照理说,很难有人在经历大学后还那么纯情, 而且容见的性格不算内向,他长得不错,很会说话,虽然平时打工很忙, 却也都和周围人维持适当的社交关系,把自己置身在关系网里,不会被排斥。无论是学校还是别的地方,有很多人找容见表白过,他都拒绝了。

    随便谈个恋爱好像也没什么,容见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拒绝了每一个,他觉得可能是太忙了,忙于养活自己,忙于为以后的生活寻找出路。

    现在才明白过来,因为那些人他都不喜欢。

    他喜欢明野。

    如果是和明野谈恋爱的话,那容见可能打工到夜里十一点,也要去明野的宿舍楼下接个吻再回去睡觉。

    虽然从两人的经济情况来看,大学生活很有可能是一起相约打工。

    那样也不错,边打工边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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