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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屋(第五章Hermaphroditus)


难得渐歇,却依然没有虹光来驱散迷雾。

    温斯顿裹着睡衣躺在床上,骨头缝里生出丝丝懒意。不如干脆一觉睡到天亮?这个念头刚一冒芽就被他否决了,两只眼珠瞪得圆圆,四下溜过这间客房,最后停在床头柜的白瓷绿玛瑙烛台摆件上。

    烧了半截的蜡烛稳稳立在松果形的鎏金顶盖上,温斯顿两手支颐,摇头晃脑打量瓷面上的彩画——一个下体浸在湖水中、枕靠在岸边沉睡的女人。

    不经意的发现引起了好奇心。他回想上午的经历,这间宅邸展示出的所有艺术品中,竟有半数都在描绘这个衣衫半掩的女性形象。

    到底是谁呢?

    他盯着烛台思考。柔美无力,不是阿尔忒弥斯;深林水潭,也不该是阿弗洛狄德;珀耳塞福涅庄重又冷傲,唯有那伊阿得——这类依傍河泽而生的仙女是最贴近的答案。

    温斯顿不懂为何存在于高山和原野中的家族有水精崇拜,所以他打算去问问明白人。

    “赫马弗洛狄德丝(Hermaphroditus)。”

    森管家将热红茶递给他。

    温斯顿微微一怔后恍然大悟。带着答案再去回想,似乎也确是当然。

    从名字就能看出生父母的一位人物——阿弗洛狄德和赫尔墨斯之子,容貌美丽绝伦。古神话里的漂亮少年似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关于赫马弗洛狄德丝最广为人知的故事,是他不得不与一位疯狂的爱慕者共享一具身躯,从此在数千年的文学艺术乃至医学发展的长河中,作为“雌雄同体”这一符号存在。

    相比声名赫赫的诸神和人类英雄,赫马弗洛狄德丝并不是一位耳熟能详的角色,他在神话世界体系里,俨如一整刊报纸内页、靠近中缝的最便宜的广告版位。不过是源于自身生理结构的特殊性,被后世赋予了寥寥伦理和宗教上的意义。

    有古老铭文记载的一种说法,这类性别糅杂统一的过程即是结合与生育的真谛,本人也因此被当作是婚姻的缔造者。这并不稀奇,俄耳普斯宗教观中备受崇拜的光明神法涅斯即是二元一体身。等到了中世纪,在炼金术手册与版画中,他又以两头一身的怪异模样出现,由其衍生出的“雌雄同体(hermaphrodite)”一词,被认为是物质间完美的非自然的再创造。

    如此分析下来,森管家侍奉的家族,或许正如他所言,是一个极其看重礼法约定的守旧派欧瑞尔姓氏。先代的祖辈们于艺术上的造诣非比寻常,每一代家主都是慧眼如炬,受其资助过的名家画作和匠人工艺堆砌起一间偏僻的黄金屋,子嗣后代们又延续了守护宝藏的自觉,从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中脱离避世,这般严谨古板得近乎超脱的做派不就是祖父最向往的贵族品格么?可惜他早已不在人世,是否便藉他子孙的眼睛,看一看时代洪荒里仅存的方舟。

    温斯顿为脑中瞬间涌现出的一股可谓为“命运”的激流身心震颤。他不再懊恼把自己抛弃荒野的火车和在雨中悲惨求生的经历,甚至不再去想这一趟喻示梦想与现实拉锯的旅途会有怎样的结局。所有的自我感动和迂腐浪漫,证明了他献祭给文学的心跳会将这一刻的不朽永远传递下去。

    “要去藏书库里参观么?”

    森管家的眼睛似乎能洞悉一切,温斯顿望向他套着金环钥匙的手指,像是驻足徘徊在藏宝地的大门外。他深吸一口气才能平复战栗的心绪,

    “感激不m.XIA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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